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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何为:文学的精神价值论略

2015-12-14 阅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姜文振 收藏

  内容提要:“文学何为”是中西传统文论、诗学追问文学价值之定性的一个恒久话题。价值问题关乎人的生存质量与生命境界。文学是一种属人的存在,是人的价值的外化、呈现和人的价值需求的满足方式。文学的价值是精神性的,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精神价值。中西传统文论、诗学有着价值诗学的鲜明特色,在其悠久的发展历史中生成了以“真”、“善”、“美”、“自由”、“超越”等价值观念为聚焦点的关于文学精神价值各层面丰富的理论表达,形成了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指向人的心灵、致力于理想生命境界构建的内在的动态结构系统,留下了可资当代文学价值研究吸收借鉴的丰厚理论遗产。

  关 键 词:文学价值/精神价值/中西传统文论诗学/理论遗产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知识社会学视域下中国文论知识型的生成及转换研究”(批准号14BZW006);“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项目成果

  作者简介:姜文振,河北师范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姜文振(1967- ),男,河北邯郸人,文学博士,教授,主要从事中西比较诗学、当代文化与文论研究。

 

  价值问题是人文学术关切的一个基本问题。文学的价值问题,则是文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对于文学价值的认识和理解,不仅直接影响着乃至决定着文学理论研究范式的选择与生成,更内在地影响着、引导着文学的创作活动和欣赏活动。伴随着人类文学艺术的历史发展,关于文学价值的哲学思考与理论探讨也源远流长、生生不息,“文学何为”成为中西文论、诗学所追问的一个恒久的问题。

  在新时期以来关于文学价值问题的理论探讨中,人们常常从“需要”的层次立论。许多论者援引马克思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引用的瓦格纳的话来作为其从“需要”的角度看待“价值”问题的理论根据:“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P406)但是,马克思认为,对于价值的这一定位,“事实上只是认识和承认一定的外界物是满足‘人的’需要的资料”[1](P409)。从人与物的关系来看物对于人的价值,“需要”显然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满足人对物的需要的价值实际上只是一种“使用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因而马克思将那种“价值’按照‘需要’来规定自己”的观点斥为“无稽之谈”[2](P638)。

  文学之为“物”,显然不同于满足人实用之需的物品、器物、外在于人的客观存在物。作为人的创造物的文学,确可以满足人的某些实用需求,具有某种“使用价值”,但文学的价值又不能仅从满足人对物之“需要”的“使用价值”层次立论。余虹先生说:“诗的本质之用是‘用’而非‘被用’。简单地说,诗和人的本质性关系是诗用人,而不是人用诗。”[3](P260)这一表述虽然有着明显的修辞化色彩,却道出了文学之“用”与一般事物之“用”的不同。很显然,仅仅从实用层面来看文学的为人所用,则文学仅仅是某种具有物性的东西。黑格尔在谈及关联着意义和价值的“目的”时曾说:“一说到目的,一般人心目中总以为只是指外在的合目的性而言。依这种看法,事物不具有自身的使命,只是被使用或被利用来作为工具,或实现一个在自身以外的目的。这就是一般的实用的观点。”[4](P390)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发展历史中所出现的狭隘功利主义、工具主义理论倾向,即是源于将文学的价值问题同一般的物的价值问题等量齐观的实用观点,源于未能对作为精神产品的文学与作为实物存在的东西的根本差别作出明确判断。在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的演进历程中,这种“实用”的文学价值观是普遍存在的,它的直接影响是对于文学自身特质的盲视——“实用的观点不足以达到对于事物本性的真切识见”[4](P390),它的极端影响则是对于文学健康发展的干扰。

  文学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文学有用于社会人生,又不可成为简单“被用”的工具;文学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着深微复杂的关联,但它又需要有自己独立的价值定位与尊严;文学有着自己的发展逻辑,但在它的实际发展历程中却常常不得不屈从于某种文学之外的逻辑;文学因其与人的心灵与人的生命存在直接相关而是审美的,但文学的审美常常被政治、道德、宗教甚至金钱、权力涂抹得色彩斑驳;文学使人更像人,但人常常将文学弄得不像文学。

  无论如何,如果我们从“需要”或“有用”的角度去看待文学的价值,就必须强调一点:人的最大的需要是源自人的心灵与生命的精神需要。“基于人类需求而建立的人与对象性世界的价值关系,归根到底是人类不断解放自己、探求历史之谜解答的意义的表征。在精神文化领域,尽管价值关系形态千差万别,但追求都是以超越物质实用价值为旨归的精神性价值。uedbet全球体育价值的独特性,就在于它总是立足于对人类生命活动中诸多‘生存的两歧’的深切感受与体验,通过充满审美激情的深层表现与理性拷问,积极探寻克服诸多生存矛盾的某种答案,促使人类不断走向完善与自由的境界。”[5](P187)由此就可以理解,人作为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有“灵魂”的存在,固然首先需要满足“吃、喝、住、穿”等基本生存条件,但人生在世,物的层面的匮乏只是最基本的忧患,最大的忧患则来自心灵的匮乏与精神的枯萎。充盈的心灵与丰富的精神世界,是人之为人最重要的价值选择。与满足实用之需的外在的使用价值相较,千百年来人类文化史与心灵史所执着探寻的真、善、美、自由、超越等价值取向,都源发于人自身超越实际功利的内在需要,体现着人的生命所特有的自由自觉的本性和自我超越、自我完善的目的性,而人类的文学艺术活动正是这些价值追求的现实呈现。因此,满足人内在的精神与心灵之需,是文学最重要的价值。

  从哲学的层面看,价值学是一种境界之学,它关乎人的存在与人生命的境界。境界之学未可以认知的方式去把握,亦未可仅仅执着于实用层面去考量。实用主义的价值学往往仅从“需要”立论,但“需要”本身如何又未曾说得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是,人的需要不是一个明确而统一的概念,每一个个人都有其各种不同的需要且并非所有的需要都是合理的。如若仅以实用的“需要”作为价值立论的关键,这种“价值”的合理性是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的,更永远无法说清楚价值究竟为何,却可能将价值学降低为一种貌似多元、兼容的庸人哲学。马克思说:“他们的需要即是他们的本性”[2](P514)。但当需要出现异样的分歧时,何者呈现着人的本性?作为“类”存在着的人之中,个人的特性不能代表人的本性。而“人的本性”之说虽然是超越于个人的理论抽象,却因其对于人的生命存在的至高境界的守望而不能简单地斥之为虚妄。

  因此,从哲学意义上说,价值是人类理想的凝聚,是人的心灵所可期许的最高形态,体现着对于人的生命与存在的形上关怀。价值起源于人类社会文化建构之初,生成于人的生活之中,在人类社会文化的发展历程中得以确立并不断丰富、补充、发展。马克思指出,人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与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6](P96)。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作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的人的实践活动不是盲目的,而是带有目的与方向的。人为自己的活动设定了目的与方向,并在实践中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沿着这一目的和方向前进。因此,相对于动物而言,人在自己的活动中处于一种相对自由自觉的状态。在人的活动的目的性预设中,人们不仅要预设做什么和怎么做,更要考虑做什么和怎么做的意义和价值。做什么和怎么做,关涉到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人要做成某事,需要使自己的主体活动符合客观的原则,以获得实现目的的可能性和必要基础。而做什么和怎样做的意义,则关涉到“做”得“好”与“不好”的问题。因此,价值问题不仅表现为对于实践活动的意义和价值的预设,还表现为对于已有现实事物的“好”与“不好”的评价——适合人的目的,符合人的愿望,达到了人的要求,对于人的生命与生存的质量、对于人的发展具有正面的作用,则是“好”的,反之则是“不好”的;而“好”或“不好”落实到具体的实践层面,则显现为“应该”或“不应该”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实际内含的是人的生活的根据、理由和希望,它的重要维度是‘应该/不应该’;而‘应该/不应该’总是以未来的理想性状态为准则的,因而价值必定具有未来指向性的特征。”“价值对人的社会的介入,意味着人不再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被动地生存,而是要使世界按照人的理想重新安排,使世界人化,使自在世界变成属人的世界。人要在生活中实践自己的目的和要求,人的世界中充满了人的意向性、自为性和创造性”[7]。

  “好”或“不好”、“应该”或“不应该”的价值选择在文学艺术中有着鲜明的表现。文学营造了一个不同于现实世界的想象世界,表达着作家艺术家对于生活与生命的理解与希冀,也体现着他们的基本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在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的发展历史中,价值选择是人们进行文学理论探讨的一个基本前提。无论是柏拉图对于文学(诗)表现真理的执著,亚里士多德的“可然律”与“必然律”[8](P28),还是康德对于艺术审美的无功利性的理论探讨,价值选择中的文学理想建构都是其理论观念的核心。可以说,文学的价值问题,其聚焦点便是文学的应然状态,它关注着文学对于人类而言有何意义和作用的问题,主要回答的是“文学能够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文学能给人带来什么或不能给人带来什么”、“人为什么需要文学”等问题。文学的价值观,则是人们关于这些问题的认识、理解与理论探讨,是人们在认识、理解与理论探讨中所形成的关于文学价值问题的基本观点,反映着人们关于文学的价值追求、价值目标、价值标准、价值选择。它重在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文学有什么用”,第二个问题是“什么是好的文学”或“什么是理想的文学”。这两个问题在中西文学价值观的演变历史中,经常合二为一,生成“好的文学就是有用的文学”、“有用的文学之功用体现在社会层面,亦体现在人生层面”之类的判断。有时则并不统一,或者强调“用”,或者强调“好”。“用”表明文学相对于外部世界(人与社会)的应然功用,“好”则表明人们对于文学的判断标准或关于文学理想形态的基本态度。“用”表达着人们要求文学有益于社会人生的希望,“好”表达着人们对于文学应当有的思想容量、情感蕴涵与形式审美的愿景。二者共同构成了带有明确理想取向的文学价值观念。

  因此,对于文学的价值判断与对于文学的事实判断有着本质的区别。文学作为一种“事实”,根本不同于客观自然物的事实。相对于作为人的精神产品、具有明确的主体性的文学艺术,客观自然物的性质是恒定的,对于它的判断往往有着最终唯一正确的答案。但文学却是一种相当主观化的“事实”,无论是对于创作者,还是对于欣赏者、批评者,文学的面貌常常因时因事而相异。面对文学,人们各师成心,其异自然如面。因此,所谓对文学的客观判断往往是虚妄的。关于版本的研究,关于作者的研究,都是面对客观对象,靠的是在文献考辨、整理上的功夫,但一旦涉及对文本自身的形象系统、思想含蕴的研究,则无法做到纯粹的客观。各种形式主义都试图寻求一种客观的批评,但那些着力于客观的事实判断、追求一种科学化描述的理论与批评,实质上其背后都隐含着价值判断。对于文学艺术的各个层面的理论探讨,总是隐含着某种价值观念的前提,其各种结论性意见亦往往包含着价值判断的意味。从这个意义可以说,一切文学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价值问题。

  还需进一步说明的是,文学作为精神产品,其价值不体现于物,亦不可以物来衡量。作为“物”的文学与作为“精神产品”的文学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将文学等同于物,并进而讨论文学的所谓商品价值、市场价值、收藏价值等等,其实都并非在讨论文学自身的价值,而只是将关注的目光放到了文学的外在实用或物质实在层面。在浮躁而喧嚣的当代社会生活中,畸形发展了文学的“物”性往往遮蔽了文学的精神性,产业化的文学极力凸显文学的“物”性,当然也就将文学的价值定位于“物”的标准。市场是最活跃的,又是最势利的,它需要的往往不是精神而是物质,不是内在的精神享受而是外在的商业利润,不是心灵的超越而是世俗的现实。当最浅表的作为“物”的文学的价值成为人们关注的重心时,重新回味和反思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所呈现的关于文学多维度多层面的精神价值的深入思考与理论探讨,无论是对于文学理论研究还是对于文学创作的实践,都无疑是有着重要启示意义的。

  总之,价值问题是关乎人的生存质量与生命境界的重要问题。文学是一种属人的存在,是人的价值的外化、呈现和人的价值需求的满足方式。文学的价值是精神性的,文学价值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精神价值。

  对文学价值问题系统的理论探讨,是文学基本原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既是形成某种文学理论体系或研究范式的重要的内在因素,也是在探讨文学本体、文学创造、文学形态等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应有的理论延伸——这在中国与西方传统诗学、文论的发展历史中有着明确的体现。从总体上看,中西传统诗学、文论并非那种为文学而文学的“纯粹”的理论探讨,在关乎文学创作、作品、欣赏等各层面的理论言说中,关于文学活动的本质、规律的探究始终与关于文学价值问题的严肃思考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得中西传统诗学、文论成为一种价值论诗学。价值论诗学形态因其在文学问题的探讨中始终关联着价值维度而判然有别于后世的形式主义文论、语言论诗学,也因其致力于对文学的基本性质和功用的探究而区别于关于“形式、类别、风格和技巧”的研究①。从这个意义上说,中西传统诗学、文论更接近于“哲学文论”而不是“文学文论”。“哲学文论”是“中国古代文论的灵魂”,“它涵括了中国古代文化的精华,即以那种深挚的人道精神与人文情怀,去看待文学活动,思考文学问题,应答文学在特定时代面临的人生问题或精神解脱的问题”[9](P8~9)。实际上,西方传统诗学也具有同样的“哲学文论”的理论特征,即在理论探讨中有其明确的哲学根基,关注文学诉诸人的心灵、精神的形上层面,追求文学应有的人文蕴涵。

  文学是人学。人类的文学艺术之存在有其深厚的人学根据,它致力于人在真、善、美向度上的全面提升,特别是致力于成全人的美的价值,致力于美的人生境界的塑造。“文学的精神既显现为反思人自身的现实处境和精神状态,又进而叩问与人的终极关怀相联系的价值理想”,“文学与哲学等人文学科具有共同的价值目标”[5](P360)。因此,虽然中西方有着不同的思想文化传统,在对文学价值的体认与张扬中各自呈现出其鲜明的文化精神特质,形成了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念不同的发展路向与理论侧重,但在其存在差异的同时,其基本的价值理想或最高的价值目标是相对一致的。中西价值哲学体系中的“真”、“善”、“美”、“自由”、“超越”等价值形态虽然在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表达,但作为人类文化创造所追求的基本价值指标,其基本构成是贯穿中西文化史的,在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念的发展中也分别被赋予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价值内涵。一个基本事实是,在文学价值观念体系中的“真”、“善”、“美”、“自由”、“超越”都是一种理想意义上的价值形态,因其在历史发展中变动不居而不是某种实体性的东西,但它们同时又都是具有超越意义的。“价值哲学”的创始人文德尔班认为,真、善、美是一种绝对的判断,它们是作为最高目的的、独立存在的价值意识:思维的目的为真,意志的目的为善,感情的目的为美。真、善、美本身是超现实的、先定的价值类型[10](P141)。李德顺认为:“价值作为人类的目标和尺度,总有对现实的某种超越意义。人类把真、善、美和自由当作现实中的理想价值,表达了人们对价值实现的目标和标准的深刻理解和完整把握。‘真’、‘善’、‘美’和‘自由’都是人类生活实践中达到主客体统一的高度和谐境界,它们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概括了人所创造的各种价值的本质特征和崇高目标”[10](P142)。

  “真”、“善”、“美”、“自由”、“超越”等基本价值指标在文学活动中的落实,构成了文学价值的特定结构与层次。如果以艾布拉姆斯的文学活动论来看待文学,则文学作为一种活动,其所包含的世界、作家、作品、读者四个要素之间构成了相互关联的复杂结构,其中每两个要素之间均构成一种紧密的互动关系。文学价值的各层面,即在这样的关系中得到不同方式的呈现。文学活动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而目的的概念直接关乎人类活动意义的探寻,因而与价值问题紧密相关联。人的文学活动的目的有着明确的层次性,有其不可否认的指向文学活动之外的外在目的,更有其关乎文学之人学性质的内在目的与自身目的。中西传统的文学价值观念中包含着对于文学活动的目的不同层次深度的理解与阐释,于是也就形成了关于文学价值的带有鲜明文化底色和历史意味的各种不同表述:或者着眼于外在目的,关注文学对于人和人类社会的意义,关注文学价值在社会生活层面的呈现与实现,以“善”为名讨论文学的社会政治功利价值和道德价值;或者着眼于文学的“内在目的”,关注文学作品的思想蕴涵、风格形式,以“真”与“美”为价值尺度讨论“好”的文学作品的判断标准;或者着眼于文学的“自身目的”,关注文学的创作、欣赏活动在主体自我的心灵与精神层面的意义,以“自由”与“超越”为理想祈向讨论文学的丰富的精神价值。

  以“真”、“善”、“美”、“自由”、“超越”等价值观念为聚焦点,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念生成了关于文学精神价值各层面丰富的理论表达。在中西传统文化精神的整体观照中,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大体形成了五个彼此相互有别而又有着密切理论关联的问题域,即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的功利之维、教化之维、真实之维、审美之维、心灵之维。在具体的理论语境中,这五个维度往往具有强烈的互补性与互文性,且都最终指向人的心灵,致力于理想的人的生命境界的构建,从而形成了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内在的动态结构系统。

  中西方诗学(文论)关于文学价值的思考与研究源远流长,在不同的思想文化传统中形成了互有异同的文学价值问题研究路径,留下了丰厚的理论遗产。但是,我们对这份丰厚的理论遗产的批判的继承仍是不完善的,其中存在着诸多的简单化了的误解,亦存在脱离具体问题的原生语境而苛求古人的理论取向。童庆炳先生说:“重要的是历史具体性。每个时代的‘真实’、‘功利’和‘审美’都有不同的内容,是变化的,是具体时代精神的延伸物,而且在每个理论家那里,对于真、善、美的理解也不同,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11](P11)但是,当人们论及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的相关问题时,往往一方面对于庸俗化、政治化了的诗学文论的种种弊端与负面影响有广泛的剖析与批判,另一方面又常常存在否定传统文学价值观在其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丰富理论成果的历史价值与当代意义之嫌。实际上,无论是中西方,那种工具主义的文学价值观确曾干扰、桎梏了文学艺术的健康发展,但无论哪个时代,其文学价值思想都是丰富而多维的,即使有狭隘、片面的功利主义占据主导,也都在主流的传统文学价值观框架之外存在着异样然而宝贵的价值思想。例如,儒家诗学的价值论源泉来自孔子主张“无邪”②、“尽善尽美”③、“兴观群怨”④等文学价值理想,以汉儒为代表的后世儒家诗学对孔子的文学价值思想做了诸如“发乎情,止乎礼义”、“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⑤等等许多功利主义的理论阐释,但往往未能将孔子的文学价值思想与其立足于“仁”、归依于“乐”的生命境界观念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考量。在唐宋古文运动中,“文以明道”⑥、“文以载道”⑦显然是主流价值取向,但主张“明道”的韩愈、柳宗元等人的诗学思想中又有着含蕴强烈生命诗学意味的“不平则鸣”⑧、“穷而后工”⑨等审美化的价值诉求。因此,对于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中属于历史的种种观念或范畴,简单的否定或肯定都是不足取的。只有将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的理论成果置于历史审视的理论视野和文化生成的语境中进行文本细读与深入考察,方可使我们更好地把握和分析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在其演进历程中的是是非非。

  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的发展历史表明,古典理论家对于文学艺术价值问题的理论思考,总是体现着他们坚定的信念与理想,总是体现着他们密切关注uedbet全球体育与现实的关系、致力于uedbet全球体育在真、善、美向度上的提升并以此实现uedbet全球体育对于人性的合理发展与社会的合理构建的重要作用的强烈愿望。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尽管20世纪以来人们关于uedbet全球体育问题的理论探讨达到了古人难以达到的深度与高度,取得了相当的理论成就并对uedbet全球体育创作与理论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相对于古人那种因包含明确的价值理性而趋向明晰、通脱的理论思考,20世纪以来的某些美学和uedbet全球体育理论越来越像“思想家的思想游戏”。在逐步加深的“片面的深刻”背后,常常表现出某种远离人间烟火的烦琐与碎屑的语言戏耍的本质。而交织的uedbet全球体育理论批评术语之网,更使关于uedbet全球体育问题的思考变成了拒大众(包括uedbet全球体育创作者)于千里之外的封闭的学者话语。特别是在贴着各种“新”、“后”标签的理论的推广与促动下,怀疑主义、虚无主义、现世主义、实用主义的理论态度乃至人生态度也渐趋泛滥。面对这样的现实状况,以看护人类的精神家园为己任的文学艺术及其理论研究更应当以鲜明的价值取向和博大的人文情怀,发挥其在uedbet全球体育与人生中的重要作用,引导uedbet全球体育走向更具超越性的审美之途,帮助人实现自己的“诗意的、审美的人生”。从这个意义上说,重新审视中西传统文学价值观的发展历史,深入比较研究其不同的演进路径、整体结构与共同的文学价值理想,反思、回味、借鉴那些至今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生命力的理论命题,将为我们推进文学艺术创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理解文学艺术的本质规律、进而建构更为完善的文学理论体系提供宝贵的思想启迪和理论支持。

  注释:

  ①刘若愚:《中国文学理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刘若愚将包括理论探讨和实际批评两者的“文学批评”区分为“文学本论”与“文学分论”,并认为二者分别属于“本体论的”和“现象论的或方法论的”,虽然二者是相互关联的——显然刘若愚并未对文学的“本体论”和“价值论”进行理论上的区分,因而他在《中国文学理论》中所讨论的“形上理论”、“决定理论与表现理论”、“审美理论”、“实用理论”兼容对于文学本体论与价值论的理论探讨。

  ②《论语·为政》。

  ③《论语·八佾》。

  ④《论语·阳货》。

  ⑤《毛诗序》。

  ⑥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说》。

  ⑦周敦颐:《通书·文辞》。

  ⑧韩愈;《送孟东野序》。

  ⑨欧阳修:《梅圣俞诗集序》。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余虹.中国文论与西方诗学[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

  [4]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5]陈传才.当代uedbet全球体育理论寻思录[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郭凤志.价值、价值观念、价值观概念辨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6).

  [8]亚里士多德,贺拉斯.诗学·诗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9]袁济喜.中国古代文论精神[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

  [10]李德顺.价值论(第2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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